一、严格履行集团关于物资及生产工具、办公(生产)设备、各类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制度、规定。
二、依据集团相关制度,负责组织制定物资及生产工具、办公(生产)设备、各类固定资产的管理办法、细则。
三、负责组织制定年度物资及生产工具、办公(生产)设备、各类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并上报集团业务主管部门备案,组织人员按集团要求上报物资及生产工具、办公(生产)设备、各类固定资产购置计划、各类报表。
四、负责对公司所属各部门、各基层单位上报的除办公用消耗品外的物资、应急物资、生产工具、办公(生产)设备、各类固定资产采购计划的审批。
五、负责对公司所属各部门、各基层单位全年物资及生产工具、办公(生产)设备、各类固定资产使用量进行合理控制。
六、负责组织人员对物资市场情况进行调研,比质比价,提报合格的供应商。
七、根据集团《招投标管理办法》,负责组织人员对规定额度以下的物资及生产工具、办公(生产)设备、各类固定资产进行采购、配送。
八、根据技术质量要求,负责组织人员对购置物资及生产工具、办公(生产)设备、以及各类固定资产进行质量检验。
九、负责组织人员对物资及生产工具、办公(生产)设备、各类固定资产的出入库进行有效管理,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流程。
十、负责组织人员定期对物资及生产工具、办公(生产)设备、各类固定资产进行盘点,做到账物相符 。
十一、负责组织人员对公司所属各部门、各基层单位的物资及生产工具、办公(生产)设备、各类固定资产进行日常管理、指导、监督、检查。
十二、负责组织人员年终对物资及生产工具、办公(生产)设备、各类固定资产进行盘点,并将盘点表报集团业务主管部门备案。
十三、负责对公司所属各部门、各基层单位报废的物资及生产工具、办公(生产)设备、各类固定资产进行统一回收、报废处理。
十四、负责组织建立健全物资及生产工具、办公(生产)设备、各类固定资产管理统计台账及相关档案资料。
十五、负责公司所属各部门、各基层单位的物资及生产工具、办公(生产)设备、各类固定资产增加、使用、调配、处置等日常管理工作。
十六、负责对公司所属各部门、各基层单位所用物资及生产工具、办公(生产)设备、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量及使用状况进行考核。
十七、接受集团业务主管部门的检查、监督和指导。
十八、其他日常工作。